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探索和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本、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课堂教学模式,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助推全省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实施。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2012年度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进行,由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参评对象和推荐名额
(一)参评对象和条件
凡是在全省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下同)任教的在职教师,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评:1.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能够认真履行义务;2.具有相应层次的合格学历;3.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二)推荐名额的分配
各地推荐名额按2011年底在职教师(含专、兼职)人数为基本依据,并根据2010年各地的评审情况对分配名额进行适当调整(见附件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候选名额为每所学校3名。全省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的推荐名额共计1150名,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15%、25%和30%。
三、评选标准
2012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的着重点是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见附件三)。
四、申报和评选程序
全省优质课教学的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逐级推荐、市和省两级评选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和学校推荐。各中等职业学校首先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领会评选文件精神,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争创优质课并积极申报,保证评选工作的群众性和广泛性;其次,要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全面的评教,在此基础上推荐出本校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每名教师限申报一节优质课,申报人如有辅导教师,限报一名。
2.市级评选。各地教育局可参考《2012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对学校推荐的候选教师的讲授课程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按各地的分配名额和设奖比例,向省教育厅上报一、二、三等奖推荐名单和未获奖名单。省属职业学校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名单直接报省职教教研室。上报单位要认真填写《2012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登记表》(见附件四)。
3.省级评选。省级优质课教学的评选工作于5月份进行。省教育厅成立优质课教学评审委员会(见附件一),负责评选结果的审定工作。评委会下设若干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深入到省辖市推荐为一等奖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所在的学校进行逐一听课、量化打分和评审认定,并对推荐为二、三等奖的优质课教学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奖励等次。省辖市可按推荐名额的20%推荐上报一等奖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省属职业学校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奖励等次由省优质课评审专家组直接到学校听课确定。对获得一、二等奖优质课教学的辅导教师及组织工作开展好的部分单位一并予以表彰。
五、评选要求
1.省级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按评选和推荐程序进行,做到政策、指标、标准、程序、结果“五公开”。对于弄虚作假、未按规定程序评选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或本人全省通报批评或相应的处理。
2.评选课程、学科不限。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并重的原则;坚持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兼顾的原则,对农村学校的参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
3.参评课程内容原则上按教学计划进行,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4.各地和各省属学校应按规定时间将参加省级优质课评选的有关材料报省职教教研室。报送材料包括:
(1) 《2012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登记表》一式3份;
(2) 《2012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汇总表》一式2份(见附件五),需加盖市教育局(省属职业学校)公章并报送电子稿;
(3)各地和各省属学校优质课评选和推荐工作总结一份(说明评选情况和推荐结果),并报送电子稿。
5.为保证评选结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各地、各省属学校需对报送材料严格审核。
报送时间:2012年4月9日—4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郑州市农业路2号(农业路与花园路交口往西300米路北)河南机电学校院内综合楼北侧320室
联系人:李 槟
联系电话:0371—65900978
电子邮箱: 65900978@163.com
附件:1.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
2.2012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12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
4.2012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登记表
5.2012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汇总表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