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学校:
学历认证工作是维护国家学历证书权威性、严肃性的重要手段,是各级组织部门选拔聘用干部,各类用人单位选拔人才、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开展学历审查的重要依据。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的需求,省教育厅对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工作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由河南省教育厅和原河南省教育委员会验印的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授权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验印的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授权原重点扩权县(市)验印的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毕业证书;其他需要认证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
二、认证机构
(一)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工作由省教育厅统筹管理,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具体承办,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作为学历认证工作受理点,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工作。
各认证机构工作地点及工作时间见附件。
三、工作权限
(一)审核、认证原则
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工作坚持“谁发证谁认证、谁审核谁负责”的基本原则。由省教育厅和原河南省教育委员会验印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认证;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原重点扩权县(市)验印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分别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负责审核、认证。
(二)审核、认证权限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认证,省教育厅具有最终审核、认证权限。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及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认证最终审核、认证权限见下表:
毕业证类型 | 年 份 | 审核单位 |
普通中专 | 2015年春及之前入学 | 省教育厅 |
2015年秋及之后入学 |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 |
职业中专 | 2002年及之前毕业 | 省教育厅 |
2003年及之后毕业 | 省辖市或原省重点扩权县(市)、省直管县(市) | |
成人中专 | 1996年及之前毕业 | 省教育厅 |
1997年及之后毕业 | 省辖市或原省重点扩权县(市)、省直管县(市) |
注:1.职业中专包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含教师进修学校发放的毕业证。2.职业中专和成人中专的审核权,按照实际验印中的用印情况来区别,即“谁盖章,谁审核”。
(三)制证权限
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由省教育厅委托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统一发放。
四、认证方式
1.网上申请认证。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在线提交认证申请,网络申请端口设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http://vae.haedu.gov.cn/)“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认证”界面。
2.现场提交认证申请。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受理点提交认证申请。
3.结果查询。申请人可以到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直接领取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查询结果,或者由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提供邮寄服务。
所有申请材料均需要上传到认证网络系统(纸质的扫描上传),由系统按审核权限推送到相应审核部门。
五、有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工作,要为认证受理点提供专门场地,拨付专项经费,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和相关设备,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程序、服务项目和监督电话,向社会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
2.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实行免费认证,各地严禁在学历证书认证工作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严禁违反工作纪律与社会中介部门或个人串通向群众收取认证费用,损害教育部门形象。
3.网络认证程序、申请人所需提交材料等相关事宜将另行向社会公布。
4.各地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受理时间从12月18日起,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认证机构停止认证受理,已经受理的群众认证申请,由原认证机构出具认证结果。
5.认证过程中出现审核权异议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问题请联系省教育厅职成教处,中等师范学校毕业证问题请联系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系统问题及其他技术问题请联系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
河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王凯
联系电话:0371-69691879
河南省教育厅师范处联系人:吕康
联系电话:0371-69691798
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联系人:崔柏林
联系电话(传真):0371-65900929
电子邮箱:hnszzxlrz@126.com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