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

教职成函[2018]3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17〕846号)要求,自2017年12月18日起,我厅对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服务地点进行了调整,目前认证服务工作进行顺利,为广大毕业生提供了高效的认证服务。在工作的过程中,各认证受理点也发现了一些亟待明确的问题,经汇总研究,现将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方案以公告形式通知有关单位,请各有关单位按公告要求执行,并将公告张贴于各认证服务点和有关学校,不断提高认证工作效率,提高为群众办事服务水平。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