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会费标准和交纳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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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各会员单位:
为有利于学会发展和更好地为会员服务,根据《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章程》(简称章程)有关规定,经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费标准的报告》。现将调整后的会费标准和交纳办法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1、一般会员、理事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000元;
2、常务理事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0元;
3、副会长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3000元;
4、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会员单位,可自愿超过上述标准缴纳会费。
二、会费交纳办法
1、按规定每年交纳会费是学会章程规定的义务,单位会员应严格履行,并按照前述会费标准交纳会费;
2、单位会员交纳会费的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会费交至学会秘书处,联系人:崔自杰,电话(传真):0371-65900927,邮箱:zhiyepx@126.com,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号省机电学校院内综合楼北侧3楼322室。
会费统一汇至学会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开户银行:建行郑州花园路支行
账 号:41001507010050205755。
2013年12月16日